2020年11月24日上午,洛江区见义勇为协会在洛江公安分局召开洛江区见义勇为表彰会,授予颜如海同志“洛江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肯定、表彰。
2020年9月7日19时许,44岁的洛江妇女王某月驾驶电动车载其13岁的女儿方某琳途径河市镇泰源桥头时,因雨天视线不清,驾驶电动车从桥头边的楼梯翻落下去,边上就是湍急的河流。当时现场无灯光,一片昏暗,母女俩摔落在距离河边半米左右的位置,两人被电动车压着,王某月无法动弹,其女儿方某琳受惊晕厥过去,时值雨天河水水位渐长,如得不到及时救助她俩就有危险。
电动车翻落一幕,恰好被在泰源桥附近开药店的颜如海发现。当时他正好站在店门口,发现电动车摔落后,急忙喊上父亲颜仲德,两人一起冲向离其店约六十米的出事地点展开救援。细雨中,河里一片漆黑,其父亲颜仲德急忙打开手机照明灯,在父亲的帮助下,颜如海义无反顾地从两米多高的台阶跳下去,将压在母女俩身上的电动车推开,抱起晕厥的方某琳,将其转移至安全位置。最后,母女俩都在颜如海帮助下脱离险境。
颜如海2020年37岁,是一位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换装不换心。他表示:“我是退伍军人,虽然转变了工作岗位,却始终不忘军人的责任和担当,生命可敬可畏,无论什么情况下,救人最大!”(郭根梅)
泉州港首次出口新能源汽车组件2025-05-07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