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知名大V“辣笔小球”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后,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近年来,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时有出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加大对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的处罚力度。那么,诋毁英烈会受到什么法律处罚?
案例警示:
日前,平安南京发布公告称,接到人民群众的举报,知名大V“辣笔小球”在公众平台上恶意歪曲事实、诋毀侮辱5名解放军戍边英雄官兵,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警方依法将网名“辣笔小球”的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
法条来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明确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定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最高可面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