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哥哥从江苏寄来1斤海参,快递送到市区泉秀街的弟弟洪先生手里时,包裹已经破损,1斤海参不见了,里面只剩下一份文件。洪先生当场拒绝签收,泉州申通快递公司客户主管马小姐表示,该赔偿客户的,公司一定在20天内赔偿。
洪先生说,海参是他哥哥从江苏南通通过海安公司寄过来的,价值2000元。记者留意到,包裹单上的保价单一栏上是空着的。
泉州申通快递公司客户主管马小姐说,洪先生反映的情况的确属实。接到投诉后,她迅速进行调查,发现该包裹是3月17日寄出的,1斤海参是在江苏到福建的中转站遗失的。马小姐说,届时一定会给洪先生一个合理的答复,该赔偿客户的一定在20天内赔偿。
丰泽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就此说,洪先生有权拒绝签收,而且洪先生可以与泉州申通快递公司协商解决赔偿事宜,或者洪先生的哥哥可以向海安公司提出索赔。(本网记者 俞志村 实习生 蒋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