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8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今后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富余资金,不仅能自己用,还能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医保钱包”,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或医保钱包内的余额,转账给外省近亲属共济使用。
据悉,医保钱包是国家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专属“资金账户”,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职工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至近亲属的医保钱包中(不受险种限制),用于就医购药结算,实现近亲属之间(含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
以往医保个人账户只实现了省内共济,如果参保人和家人不在同一省份参保,便无法实现共济。“现在如果参加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即使家人身在外省,只要他(她)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那么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泉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福建省跨省家庭共济以“医保钱包”为载体,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首先需要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医保钱包”激活。激活后,职工参保人可在相同界面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并提交。转账成功后,被转账人可在自己的医保钱包界面查询余额及转账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额3笔转账,每笔转账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不能进行转账。若被转账人未及时接收钱包转账,则发出的金额将在次日6时退回转账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