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1日讯(通讯员 曾华莹 闽南网 黄丽君)日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泉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两份重要文件。此举标志着泉州市知识产权“大保护、全保护、强保护”协同格局迈入提质增效新阶段,为“创新泉州”建设注入强劲保障动能。
破壁垒强联动 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
此次两份文件的出台与落实,核心在于进一步消除部门间的沟通障碍,实现保护资源的优化整合与保护效能的倍增,构建高效协商的保护体系,推动协同保护“三化”落地。
在联合机制制度化方面,通过部门联合发文、共同制定规则,将协同保护的要求固化为长效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协作路径。
会商研判常态化机制建立后,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分析全市知识产权纠纷的新趋势、新挑战,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疑难问题,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实现信息互通、标准统一、行动同步。
在平台支撑实体化方面,依托“知源平台”,部门间深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法院在办案中发现涉诉主体有恶意注销风险,可通过该平台快速联合行政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多维协同增效 释放“1+1>2”保护动能
“一站式”确认打造解纷“快车道”。《工作指引》系统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标准化流程。根据《工作指引》,经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部门处理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打通了行政调解效力不足的“最后一公里”,降低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
证据互认筑牢保护“奠基石”。《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通过区块链、可信时间戳等可靠技术手段固定,或通过认证平台获取的电子数据,以及在行政执法中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等,只要符合法定要求,在司法审判与行政裁决中互认互用,提高了执法司法效率,为案件公正高效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委托调解延伸解纷“服务链”。法院积极引导并委托市场监管、文旅部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有效促进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丰富了纠纷解决的“工具箱”,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在解纷环节的深度协同、优势互补。
协同成果显实效 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泉州市持续加大知识产权部门协同保护力度,随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多份文件的出台,推动联动机制日益健全、信息共享渠道持续畅通,纠纷多元化解局面初步形成。
在深化协作过程中,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已开展联合跨区域调解6次,组织疑难问题研讨5场、座谈调研31次,成功推动18件知识产权调解协议获得司法确认。泉州市市场监管局5名专利预审员受聘担任法院技术调查官,协助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9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日趋成熟。
2025年以来,通过“司法+行政”的科学分工,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行政职能分流处理412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实现行政保护的主动、高效与司法保护的终局性深度融合,对侵权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泉州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