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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体器官捐献首例在泉州 捐献登记数首位也是泉州

来源:泉州晚报 2021-07-08 11:58 http://www.mnw.cn/

  ——让生命延续 把大爱留存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特殊日子,南安市红十字会举行人体器官捐献集体志愿登记仪式,共13名志愿者报名参加,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党真挚的感恩之情。

  在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一名遗体捐献者家属轻轻抚过碑上的名字,深情怀念亲人。

  就在前不久的6月16日,福建省器官捐献工作泉州区域联席会议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举行。记者了解到,2010年福建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后,首例捐献案例2011年7月发生在泉州。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媒体的报道推动下,越来越多人主动加入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的队伍,市民对遗体器官捐献的接受度也不断提高。截至今年6月30日,泉州共有13899人志愿登记了人体器官捐献,居全省第一。

大爱之举

  近年来,泉州晚报报道了多例登记捐献、实现捐献遗体器官的故事,无一不令人动容。遗体器官捐献,闪烁的是人性的光辉,展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血脉相连、守望相助。这种爱超越了亲情、友情和爱情,是人间大爱。

成效显著:

近三年登记数井喷式增长

  据市红十字会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泉州市累计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眼角膜)13899人,居全省第一;累计实现器官捐献62人、眼角膜13人、遗体51人。

  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各级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和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力度的加强,广大市民对捐献的认知度、认可度得到大幅提升。加上便捷的网络登记全面推行,泉州市民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眼角膜)越发踊跃,登记数量呈井喷式提升。2019年捐献登记累计总数从原先不足500人提升到3116人,2020年捐献登记累计达到5608人,2021年仅半年捐献登记累计就突破了1万人。

  陈桂花与丈夫完成登记后,又带着自己的父母、邻居4人来登记。

积极发动:

四位好友结伴登记捐献

  今年3月3日上午,南安罗东镇的黄秀兰、黄瑞玲、黄先生及九都镇的陈先生,在南安市红十字会举行的集体登记遗体器官捐献仪式现场,共同完成遗体器官捐献登记。

  为何4人同时同地做登记?原来,55岁的黄秀兰最先有登记的想法,她说,现在有许多病人急需器官救命,人死了烧成灰太浪费了,不如把器官遗体捐给有需要的人和医学事业。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3位好友,没想到他们表示要一起捐。4人主动联系了南安市红十字会进行登记,相约实现这一心愿。

成功捐献:

女孩角膜助3人重获光明

  去年11月16日,南安市红十字会接到电话,有一名18岁女孩因病刚离世,她生前留下遗书,心愿是去世后捐出自己的眼角膜,帮助有需要的人。当天,她的父母签署了捐献登记表,帮孩子完成遗愿。后来,她捐献的角膜帮助3人重获光明。

  去年12月中旬,68岁的金俊太在晋江市医院离开人世。依照老人生前愿望,家属将他的遗体捐献给厦门大学医学院供医学研究。金俊太来自黑龙江,是朝鲜族人,他也成为晋江市首例少数民族遗体捐献案例。

爱心接力:

夫妇带动父母及邻居登记

  今年1月底,来自南安官桥的陈桂花和陈炳南夫妇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完成登记后,陈桂花将此事告知了母亲孙慧勤,母亲当即决定也要成为志愿者。孙慧勤的想法也获得72岁丈夫陈园湖的认同。后来,孙慧勤在一次和邻居陈泽雅、陈碧莲的谈话中聊起此事,两位邻居也萌生了登记捐献的愿望。于是,陈桂花登记两个多月后,又带着父母及两位邻居再次来到南安市红十字会,成就了一场“2+4”的爱心接力。

  在南安仑苍镇,也有一场跨越3年的爱心接力。王振设和李凤英结婚后一直未能生育,对养子王福清视如己出。2018年9月21日,李凤英终于产下一名女婴,谁知一家人喜悦之际,王振设却在外出买饭时突然倒下,后被诊断为脑死亡。家人决定将他可用的器官捐出,4人因此重获新生。

  失去顶梁柱后,这个家陷入困境。正在上高二的王福清为了减轻养母负担,辍学打工。南安市公安局、南安市红十字会及爱心企业家等纷纷接过爱心接力棒,帮助这个家重新步入正轨,王福清也于去年9月成为一名大学生。今年2月,王福清决定应征入伍,他说:“这几年来,我和家人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很多帮助。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我想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恩和回报。”3月,经过有关部门和爱心组织的协调和帮助,他得以圆军人梦。

  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今年3月投入使用

经验分享

  采访中记者发现,从2020年至今,南安市线上线下约2000人登记成为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占南安历年来总登记数的63%。其中,今年以来通过现场登记的志愿者有52人,线上登记782人。在已捐献人数方面,自2002年南安市第1例遗体成功捐献,截至今年6月30日,共有9人成功捐献遗体,14人成功捐献器官,4人捐献眼角膜。为此,南安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分享了他们的经验做法。

“一对一”服务

深入捐献家庭关心引导

  “家属的理解是捐献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遗体器官捐献在闽南一带还难以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每一次成功捐献都离不开工作人员的倾情投入。”该负责人介绍,他们充分发挥志愿者力量,推行“一对一”做法,全过程专人对接,热情周到服务,把政策、观念和具体的做法步骤告诉患者家属,及时排解家属压力,消除对捐献器官的顾虑。

  该负责人表示,家属和志愿者的切身体会也是捐献工作最好的宣传。对每一个捐献或登记志愿者的家庭,工作人员都不定期组织“入户回访”了解境况。如果发现他们在生活上有困难,工作人员就组成慰问小组,发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帮助协调解决,比如帮助王福清一家。

  她说,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于每个爱心事例,他们均事先征得家属或志愿者同意,及时联系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宣传赞扬他们的大爱。之后,还会联系记者深入捐献者家庭进行追踪报道,不让他们感到亲人遗体器官捐献后的落寞,从而营造良好氛围,让这份大爱不断传播、复制。

多部门联动

畅通捐献“绿色通道”

  该负责人介绍,南安市红十字会还与南安市医院建立联动机制,特别是对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工作人员主动衔接沟通,达成协作联动共识。医院内若出现脑死亡患者(潜在捐献者),医务人员第一时间先向家属从医学角度宣传捐献知识,并告知南安市红十字会,再由器官捐献协调员前往医院与家属进行深度沟通。同时,南安市红十字会主动协调公安户政窗口为捐献者及其亲属身份查询验证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器官获取移植成功率,与南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建立协作机制,减免捐献器官的逝者殡葬火化费用。

  从2018年起,南安市红十字会实行“律师+保险”工作机制,专门聘请法律顾问,为工作人员提供法律保障,也为他们的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在法律层面上把善事办妥、把好事办好。他们还与保险公司签约合作,为红十字工作者、志愿者(包括人体器官协调员)提供一份保障权益的人身保险。

困境犹存

  在我市,虽然遗体器官登记、捐献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过,出于各种原因,许多人要么还没有捐献的想法,要么有想法却难以付诸实施。这些都导致捐献数量无法满足需求,每年仍有患者苦苦等候器官移植,以延续生命。

传统观念影响深远

普及宣传有待加强

  泉州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来自家庭方面的阻力是导致很多捐献器官的想法无法如愿的重要原因。有些家属主要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觉得捐出亲人的遗体或器官,情感上难以接受,唯有对逝者的身体百般呵护,才可称为对逝者尊敬。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合OPO(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副主任郑志,从事器官捐献协调工作已经8年多,2019年年底从武汉来到福建工作。截至目前,他们团队已完成60余例器官捐献案例,其中有一位女大学生过世后捐出了肝脏、双肾及一对眼角膜的案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善举挽救了3人的生命,同时使2人重见光明。

  他表示,器官移植是目前挽救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重要医疗手段。近几年,对于器官捐献的宣传慢慢普及,报纸、电视和网络的报道不断加强,民众的接受度也不断提升,但这些还不够,大部分民众只知道有器官捐献这件事,很多人对捐献的公平公正原则还不够了解,甚至担心器官被拿走牟利。他说,器官捐献全流程是透明、公开、公正的,只是各地在这方面的宣传还不够。

解决之道

  目前,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是我国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来源,捐献器官不仅能够救人,也能延续自己的“生命”。对于如何引导更多人自觉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市红十字会、专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加大宣传动员

逐步改变思想观念

  除了媒体报道,泉州市红十字会及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不定期举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如今年4月,泉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政府办组织志愿者参加全市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组织志愿者进东海法石社区为群众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宣传遗体器官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逐年加大,正在进一步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

  “今年与莆田市红十字会、莆田市卫健委共同成立了一支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在各个学校、社区、医院等人员流动量较大较多的地方,会不定期进行一些大型的宣讲工作,覆盖成千上万人。”郑志介绍,通过走进基层宣讲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的公平公正性,有助于让更多人加入到志愿登记的行列。

  “我们目前有2名器官捐献协调员长期驻点泉州,他们每周有三四天时间都奔走在泉州各县(市、区)的医院,与医院ICU、神经内外科、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一同查房,发现潜在捐献者。”郑志介绍,器官捐献协调员主要做一些沟通协调工作,当发现潜在捐献者,协调员就会同家属做捐献器官的宣传和动员,也会在驻点医院进行一些宣传和培训工作。

关爱捐献者家属

鼓励公民登记捐献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每年,他们都会走访当年捐献器官的困难家庭,开展慰问活动。红十字会也曾发起为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献爱心的募捐活动,对经济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的人道关怀。

  据介绍,2018年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的通知》规定:“为鼓励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同一分配层级内符合以下条件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等待者,在排序时将获得优先权。1.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登记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3年以上。”

组织公祭活动

彰显捐献者义举

  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义举值得彰显,今年3月27日,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正式投入使用。园内纪念碑上记录着捐献者的姓名、出生年月和捐献时间,供人们瞻仰和祭奠。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2018年泉州开始筹建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经过各方努力,这项善心与爱心的工程于今年投入使用。市红十字会将于每年清明节前后,在纪念园组织公祭活动,缅怀纪念所有捐献者。

完善现有法律法规

保护捐献者权益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该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应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保护捐献者及其亲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条款,保障器官捐献制度的透明、公平和可溯源性。”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张倩雯表示,当法律制度更合理规范,才能打消捐献者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的人加入捐献行列中来。(记者 陈灵 王丽虹 通讯员 王文光 周培煌 实习生 刘熠烨/文 市红十字会供图)

原标题:福建人体器官捐献首例在泉州 捐献登记数首位也是泉州
责任编辑:凌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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