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26日凌晨2时许,在泉州南安省新镇垵后村往省新镇区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突然失控,撞上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
经查,摩托车的驾驶员陈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闽C32UW0号二轮摩托车,在省新镇园内村路段时,突然从右起第二车道冲向右起第一车道,碰撞到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右后部。
该起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尤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尤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救治,目前生命体征稳定。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1.52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表示,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已构成严重交通违法。陈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更是错上加错,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南安市公安局已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进行刑事立案,并对陈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泉州交警提示:安全、守法最重要,酒后、无证不驾车,醉酒驾车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