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赵美缘)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泉州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针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上个月,泉州交警查处19起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名单如下:
校车名单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校车所属单位负责人、驾驶人心系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文明驾车,并督促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校车驾驶人及时到就近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另外,10 月份,泉州交警部门共查处客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408 起。其中,客运车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19 起,较上个月增加 12 起。其中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20%的有 9 起;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超过 50%的有 10 起。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超过 50%的曝光如下:
名单
全市查处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3 起。其中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 20%的有 2 起;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20%未达 50%的有 1 起,名单如下:
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