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救助站餐厅等着开饭的跑站者
14年跑遍全国 都忘了来过福建多少次
45岁的姚某军,是甘肃省两当县人。10月26日,他从厦门的救助站来到泉州市救助站。10月30日上午11点,记者到泉州市救助站时,他正在男宿舍区里玩手机游戏。
姚某军的跑站纪录始于2004年,10多年来基本上都在跑站中度过。他说,他和妻子结婚后生了儿子,后来因为犯事坐牢,妻子跟他离婚带着儿子走了。出来后,他开始跟着老乡跑站“赚钱”。
随着各地救助机构发放现金的减少,他的收入不断下降。他尝试改行,到东莞当保安,一个月4000多元的收入。“听起来是不少,但是上班累啊,我这身体不行。”他说,他的胸腔积液,动过手术,不能工作,后来又开始跑站。
和记者聊天时,姚某军一直说他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的全国跑站记录有上千条。
“东北冷,我不敢去,新疆远,不爱去。”他略带自豪地细数起自己去过的地方,“福建不用说了,我都忘了来过多少次,浙江、广东、安徽、湖南、四川、云南、河南、河北、广西……”他几乎将我国的各个省份念了一遍。
免费蹭吃蹭住 到处跑站要钱
“现在的职业跑站跟以前有所区别,利益变小了,但仍存在一定的‘讨钱’空间。”泉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小李、小林等人告诉记者,早年救助流浪人员,许多救助站会给他们现金买车票、食物,让流浪人员自行回家。一些人就盯准了空子,拿到现金后根本没有回家,而是再到下一个救助站讨钱。有的人从救助站拿到车票,就到车站将车票比原价低的价格卖出,当起“黄牛”。
多年前,民政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不再给予受助人员现金。如今,对于年迈多病、精神疾病、智力障碍、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救助站工作人员会护送其返乡。对于正常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则通过购买短途车票,并通过在车票上打孔、加盖救助专用章、编号、身份实名等形式进行管制。
如此一来,“职业跑站”为何还是没有避免?“‘跑站’的知道像泉州市救助站这种规范站点是要不到钱的,他们只是将我们这类救助站作为过渡。”泉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救助的原则是“自愿救助,无偿救助”,有时候明知道某些人是“跑站”的,但根据救助条例又不能将他们拒之门外。“跑站”人就将救助站当成免费吃饭、免费住宿的地方,一般情况下,还可以获得一张短途车票。“跑站”人就可以将空间延伸到底下的县市区、乡镇,尽力“讨钱”。
“在泉州要不到,我们就免费住和吃,再到别的城市跑呗。”流浪人员范某军坦诚地告诉记者,泉州市救助站服务态度好,伙食、住宿也可以,要不到钱没关系,他会到别的地方继续要,“外省的很多站还是给钱。”
除了上述原因,把“跑站”当成度日,这种“病态”成瘾也是“职业跑站”不能杜绝的因素之一。“不跑站不知道怎么过活了。”流浪人员沈某华说道,他的家里经济条件尚可,不过他不想久待一个地方,所以就到处跑,反正可以免费吃住。
“还能到处玩。”此前,记者打过交道的26岁跑站者范某想,曾毫无愧色地说,他“没办法打工了”,如果不“跑站”,没有收入来源,没办法生活。
建立救助“黑名单” 堵住“跑站”空间
2016年左右,《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版在全国各地相继投入使用,公民进站接受救助的记录都会体现在系统上。此外,民政、救助机构救助原则上不再提供现金救助,进一步挤压“跑站”挣钱的空间。不过,一些外地救助机构尚未彻底取消现金发放的形式,有的因为跑站人的吵闹,给钱了事。同时,也存在个别县市、乡镇的相关部门给现金“救济”的现象。
泉州市救助站和泉州下属县市几个救助机构负责人都表示,“职业跑站人”的行为浪费社会资源,占用真正需要救助者的空间,应该建立更加健全的联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杜绝这种现象。
有救助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可以仿照信用记录,在全国救助管理系统上施行大数据管理,对一些短时间内频繁接受同个区域救助机构救助的人,进行限制。对超过一定次数的,直接列入“黑名单”。对于一些到各个救助机构、各相关部门讨要小额现金的“职业跑站人”进行备案登记,汇集进系统;累计达到一定次数、金额的,由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进行调查,并列入救助“黑名单”,全国救助机构可以依法拒绝救助。
在一些救助机构相关人士看来,现行的救助管理规定仍缺乏一定的实操性,导致有时候基层救助站工作人员遇到“职业跑站人”强行要钱时,只能给点小钱息事宁人。这就要求有专门细则明确对“跑站人”的处理办法,由救助站及公安等部门配合。对于有反复纠缠、强行讨要等行为的“跑站人”,可寻求公安部门出面执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拘留或者警告。
此外,有堵也要有疏。很多“跑站人”年轻力壮,完全可以自食其力,救助机构可以加强对他们的引导。近年来,泉州市救助站积极推行心理咨询服务,为年轻“跑站”人员提供心理咨询与帮助,让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学会自尊自立。(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林巧真 李耀中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