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昨日,记者从市防汛办获悉,第10号台风“海棠”于昨天2时50分在福清沿海登陆。省防指于昨天11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Ⅱ调整为Ⅲ级,并维持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昨天11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并维持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昨天下午,市防指再次进行会商,指出当前受强盛西南暖湿气流影响,昨天中午起沿海已出现特大暴雨过程,3小时最大降雨量超过120毫米,最大风力达11级,南安、安溪、永春等地也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全区性的强降雨极易导致河道水位暴涨,引发山体滑坡、公路塌方溜方山洪地质灾害和城镇内涝,市防指要求各地要强化小型水库、山尾塘安全巡查、值守,密切防范山洪和地质灾害,及时抽排城镇内涝积水,加强小流域塘坝、水闸排洪工作,继续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工作,严防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同时沿海乡镇要特别注意强风的防范工作。
截至昨天下午5时统计,全市共转移陆上和海上人员52700人,其中陆上转移人员51233人,海上转移人员1467人。 (东南早报 记者 杜妮娜 陈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