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本次的共享电动车,为什么在泉州市区跑,挂的都是晋江牌?
对此,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黄颖儒说,合标电动车挂晋江牌是可以的,根据规定,申请人在哪里申请就挂哪里的牌,而只要合法的绿标电动车就可以在全市通行。
交警未收到相关报备
会进一步约谈企业法人
“共享电动车,这不符合规定啊!”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黄颖儒介绍说,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此前已联合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黄颖儒说,这次的共享电动车上街,丰泽交警大队并未收到相关报备,“也不支持就这样上路行驶。”他说,共享电动车的电源,是充电电池,具有可燃性,甚至可能爆炸,对骑车人员存在安全危害。其次,根据规定,未满16周岁的不得骑行,载人的,后座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共享电动车的骑行主体得不到有效监控,未成年人甚至是12岁以下的儿童都可能驾车出行,相当危险,所以不宜推广。
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副队长陈伟江表示,不支持共享电动车,会进一步约谈企业法人。今天傍晚已经实地走访,这些电动车确为合标车,而且拍照完整,是可以上路。但是,目前泉州公共交通已满足市民近距离出行需求,而且泉州市区非机动车道比较不成熟,各个路口交通已处于饱和状态,共享电动车无序发展、无停车范围,也给交通造成压力,再加之考虑到驾驶者行驶证无法随身携带,还有电池安全等方面,交警部门不支持共享电动车上路。
“目前,除了师院,我们就只布了东海湾亲子广场的这个点,服务师院附近的人群。” 张生昕说,第一批共享电动车80辆,今年5月推出,只在师院试点,两个月来运行的还不错,80%的用户是学生,而昨天部分车子投到亲子广场,就是想尝试扩大服务人群。张生昕表示,由于不符合交警的相关规定,他会配合先把东海点的车子召回师院,“不过,我们还是比较看好共享电动车的前景的,希望今后正式出台的指导意见,能对这个领域有更多关注。”(海都记者 刘燕婷 黄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