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为办营业执照,得先让居委会出具证明、盖个章,在泉州市区西门社区开店的胡先生没料到的是,他被告知:要盖章,得交500元的“综治赞助费”。
昨日下午,西门社区所属的清源街道办称,社区此举违规,已责令将“赞助费”退回。
到社区盖章
遭遇“被捐资”
胡先生是南平人,来泉州工作10多年了。
2006年,他在泉州西门社区租了家店面,经营服装生意。胡先生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若店面所在社区能出具证明,即便没有店面产权证,也可办营业执照。前日下午,胡先生到西门社区,想开个证明,却被告知,要盖章得交500元“综治赞助费”。
“有这样的规定?”胡先生很疑惑,感觉“这事不靠谱”,便没交钱,章也没盖成。昨天上午,胡先生再次来到西门社区,交了500元“赞助费”,盖了章。
社区喊穷
街道办责令退款
盖章得交“综治赞助费”,是否有法律依据?西门社区居委会陈主任直吐苦水,为社区叫穷。他算了笔账,西门社区共雇请6名联防队员,每人每月工资将近2000元,而社区收入寥寥无几,“财政压力太大了”。他说,其他也有社区存在这种现象。
“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为居民盖章,是社区应尽的服务。若将盖章与收赞助费关联起来,这显然不合理”,昨日,清源街道办主任许颖颖直言社区做法错误。(本网记者 韩影 俞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