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安排学校建设经费3280万元,重点用于十一中教学楼、市实验小学洛江小区附属设施、洛江区实验小学综合楼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
完善困难家庭资助体系。安排财政资金620万元用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课本费及住宿费统一由政府买单,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安排助学金(交通补助)100万元用于落实助学金补助政策。
保障教师生活待遇。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奖教奖学,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教师节活动,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优秀骨干教师津贴,确保教师的生活待遇。
加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把关、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教育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