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洛江区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和《洛江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等。区委常委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为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巩固生态区建设成果,严格落实《职责规定》的各项要求,把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地更净”的良好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重大部署,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洛江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实施、形成合力,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全力推动我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稳步前进,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者:黄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