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级青年文明号泉州考评组在省国税局教育处副处长卓仕阳带领下,深入我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万虹加油站、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洛江供电营业厅、泉州农商银行洛江支行3家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进行考评。
此次考评是根据《福建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考评中,考评组认真听取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负责人汇报整体创建工作,仔细查阅青年文明号集体活动记录等工作文档,实地查看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志、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服务卡制度公开情况等,并与所在单位领导、团委负责人和文明号创建负责人进行交流。
据悉,根据新修订的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对我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管理,提升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活力,从2016年起,在所有行业推行届期制。即2013年以前表彰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视为荣誉到期,需重新争创;2014-2016年间表彰的集体的荣誉有效期为3年,从表彰年算起,如2013年表彰(2012申报)的集体,荣誉有效期为2013-2015年。荣誉到期后,文明号牌匾需收回到荣誉室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