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一场“没有审判法官和被告”的行政诉讼庭审在区法院圆桌审判法庭展开。
原告纪某某受雇于第三人泉州市德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于2015年1月6日经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被告洛江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于2015年7月22日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合计42865元,但原告至今未取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且认为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数额应为53891元。为此,原告依照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规定向丰泽法院提起本案诉讼。鉴于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被告及第三人的住所地分别在丰泽区和洛江区,为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理念,丰泽法院向洛江法院提出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即法院内网的远程视频系统,让被告委托代理人就近在丰泽法院,原告及第三人则就近到洛江法院,通过实时连线异地开庭审理此案。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身在丰泽法院的法官、被告与身在洛江法院的原告进行“隔空对话”,整个庭审程序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设备完整地呈现和记录,洛江法院派人参与庭审,维持法庭秩序,保证庭审有序进行,协助完成核对笔录等庭审事务,本次庭审得以圆满完成。
此次庭审是行政跨域集中管辖后,洛江法院作为非集中管辖法院首次协助管辖法院完成的远程视频开庭。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瑞春,省高院行政庭庭长王珩,全国人大代表林欣欣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受邀旁听了当天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