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商务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最大便利。
积极承接下放事项。积极承接省商务厅下放的“加油船零售经营资格的规划确认”、“加油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审批” 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市商务局下放的“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报废汽车收购站的资格审批” 2项行政许可事项,并进驻中心统一对外办理。
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管理,根据标准化规程制定配套的工作措施,编制服务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审批环节均减少为4个,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5天压缩为3天。
精简申报材料。简化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资料,免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营各方的协议、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用地证明)、投资者资信证明、项目核准件(包括土地、环保批复);办理增资事项免提交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以境内获得人民币利润转增资的,免提交完税证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商业批发零售业以及分支机构的申报资料,免提交符合城市商业发展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