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管控质量,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河市司法所对辖区内40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中,司法所所长对近期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存在思想松懈、态度不端、行为敷衍的问题进行点名训诫,同时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对照自身进行深刻反思并对全体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明确要求:1、树立服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松懈,时刻谨记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觉接受教育改造;2.积极配合管控,按照社区矫正要求,服从教育和管理;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懂法守法意识。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对河市镇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法律观念,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改造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巩固矫正教育成果起到了十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