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把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过程中的“入矫关”,近日,虹山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宣告程序,组织虹山派出所民警、村居干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共同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彭某进行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宣布矫正期限,宣告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宣布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并对三名矫正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要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遵守各项矫正制度并参加公益劳动,做到主动接受教育改造,认罪悔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矫正对象彭某当场表示,自己一定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争取好的表现。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就此标志其正式入矫。
此次入矫宣告,使新入矫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通过严把入矫第一关,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提高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