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为全面整治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6月22日(下周一)起,在中心市区,泉州市多部门将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为:销售门店、维修店、学校、街头路面等。主要采取以下4大措施: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闽南网6月18日讯 泉州市工商部门将牵头组织市、区两级质监、经信、行政执法、公安治安管理等部门,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经销集中的街区,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销售《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外电动车,以及销售改装、拼装电动车(“鬼火”车)、假牌、套牌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维修业务
泉州市交通部门将牵头组织市、区两级工商、质监、经信、公安治安管理等部门,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维修店,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急速电摩)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学生交通行为
泉州市教育部门要开展在校学生使用电动自行车情况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或公安部门抄告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驾驶电动车超员乘坐、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要采取校内通报、通知学生家长、责令整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努力消除学生交通安全隐患。
严查交通违法
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组织鲤城、丰泽辖区公安交管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的路段、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牌、假牌、套牌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超员乘坐、闯红灯,驾驶改装、拼装电动车(“鬼火”车),以及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教育部门。(海都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邱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