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在2013年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泉州市直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工作已经启动,责任督学信息已开始公开挂牌,随机督导工作进校开展,县级督学制度已建立,将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挂牌工作。
记者了解到,各市直中小学被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分别是中学责任区、小学责任区和幼儿园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置2—3名督学,由市政府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特约督学等组成,其中1名是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责任区具体工作的协调与联络等事项。学校设置了“责任区督学公开栏”牌匾,督学的姓名、相片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被公布在上。
据悉,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督导,他们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随机督导工作。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与校长考核、文明学校、达标晋级等评优评选工作挂钩。学校需根据督学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责任区督学会及时跟踪被督查学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学校不断进步和发展;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学校和校长,将予以通报批评,或向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约谈、问责建议。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部分县级督学责任区工作已经启动。县级督学责任区根据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数设置,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数一般不超过20所,每个责任区设置责任督学至少2名。我市建立了市级督学联络员制度,负责指导并参与县(市、区)责任区的督学活动。目前,县级责任督学信息挂牌制度还不完善,将于年底前完成全覆盖。(记者 陈玉珍曾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