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9日讯(通讯员 蔡伟伟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陈玉玲文/图)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对于安溪官桥镇的廖某来说,这一“智”并不好长。昨晚,安溪官桥中队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现场查处了廖某。巧的是,就在一个月前,廖某曾经在同一路段的相同时段酒驾。
廖某被民警拦下
当晚23时许,廖某驾驶摩托车从官桥镇区往龙门方向行驶,行至山水悦城路段时被中队设卡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利用警务移动终端核查驾驶人信息,发现驾驶人廖某曾于10月8日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相同路段、相同时段,甚至相同车辆被查获。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酒驾了。
廖某说,当晚他在大排档与朋友喝完酒后,经历上次被查教训,本来是不想骑摩托车回车的,可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交警不可能天天这么晚还在查酒驾,没想到又是在同一个地点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廖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以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