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 林晖 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 文/图)金秋时节,正值农村圩场人流高峰,近日,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天宝镇政府、区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在芗城区天宝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宣传活动,以接地气的形式将普法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筑牢农村地区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活动现场,宣传摊位沿圩场主干道排开,清晰展示了本地常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鉴及非法交易典型案例,吸引群众驻足观看。工作人员用方言俚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核心条款,结合近年查处的非法捕猎案件,明确告知群众“麻雀、家燕等常见鸟类均属‘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捉20只以上即立案追责”。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问题,现场剖析食用野味的健康风险,倡导“敬畏自然、健康饮食”的文明新风。


宣传与排查同步推进。执法人员重点对圩场内的禽类摊位、杂货铺及冷藏点开展巡查,仔细核查经营台账与进货渠道,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工作人员现场向商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不收购、不贩卖、不藏匿”的经营红线,并公布12315与林业部门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下一步,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化“宣传+监管”联动机制,结合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宣传,并加大市场排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法行为,推动“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