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前夕,国务院转发了发改委等三部门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内容包罗万象,几乎涉及所有领域。本文想重点说说其中的社会保障。我认为,假如把社保这块做好了,目前令国人纠结的收入分配问题将解决大半。
社保保障的是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政府履行这一职责的主要途径就是建立全民社保体系。它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的客观基础,在目前还对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直接作用。就这一意义来说,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保体系,保障每个人都能过上基本的有尊严的生活,实际上是在建设一个福利社会,社保制度就是福利社会的主要支柱。
对于“福利社会”,虽然多数人还比较陌生,但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这早已成为现实。现代福利制度是工业化、城市化的产物,也是社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过去凡去过北欧等国家考察的人,无不被其高度发达的社会福利所震撼。尽管金融危机后,人们对西方福利国家的模式多有诟病和反思,但也未有人彻底否定福利制度,最大胆的改革建议,不过是把过高的福利水平给降下来,以利经济发展,目的还是使福利具有可持续性。
中国至今并未建立起严格意义上的福利社会。虽然改革前的计划时代,中国社会也可称为福利社会,但彼福利不同此福利,不仅福利水准非常低下,福利更与计划经济联系起来,与今天福利制度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建立福利社会应该说还是个新事物。鉴于金融危机的教训,有些人不赞成“福利社会”的提法,认为在目前发展水平不高,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国家去解决的情况下,不宜盲目地迎合百姓的需求,建设“福利中国”,何况福利是刚性的,上去了就下不来,容易掉入“福利陷阱”中,最后被沉重的福利负担所吞噬。
这种意见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把发达国家的情况简单比附中国,是不妥的。发达国家现在是福利过度,从而养成了一些人依赖福利的心理,它要走出危机,必须削减民众福利;我们的情况恰好相反,福利严重不足,虽然近年来我们已经建立了名义上的广覆盖的社保和医保体系,可无论同发达国家比,还是同巴西、南非等金砖国家比,这个广覆盖还是漏掉了一些弱势人群,社保、医保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很低,国家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增速,更赶不上经济增速和财政增速。因此,在福利的公平性远没有体现和发挥出来前,谈“警惕福利陷阱”为时尚早。
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福利社会?要达到什么水准?我赞同“底线公平”理论,即建立以底线公平为基础的福利模式。该理论认为,社会有共同认可的一条线,这条线以下的部分,是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发展中共同具有的部分——起码必备的部分,其基本权利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个公民如果缺少了这一部分,那就保证不了生存,保证不了温饱,保证不了为谋生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因此需要社会和政府来提供这种保障。所有公民在这条底线面前权利都是一致的,这就叫“底线公平”。
“底线公平”不是就保障水平高低的意义而言,而是就政府和社会必须保障的、必须承担的责任的意义而言,它是责任的“底线”。在这条底线以上或以外部分,可以由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去承担,在这条底线以内部分,则必须由政府去承担。
按照解释,“底线公平”的制度含义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最低生活保障;第二,公共卫生和大病医疗救助;第三,公共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这三者都属于狭义上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底线以内的社保,国家都应当承担起来,它们不能碎片化,而应当全国统筹,才能体现公平和一致性,体现政府责任。
相对于其他国家,中国政府掌控的资源要多得多,建设一个底线公平同时又具备一定水平的普惠的福利社会,让人们可以愉快地从事劳动和创造,是中国梦的应有内涵。就此而言,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中有关社会保障的内容,对于履行政府的保障职责、建设福利社会无疑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