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下周四受审 曾炒作郭美美攻击中红会
“立二拆四”被指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恶意攻击中国慈善救援制度和中国红十字会。
8月14日上午9时,北京市朝阳法院将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同案被诉的还有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公司)两个单位,及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
有偿删帖发布虚假信息被指构成非法经营罪
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在此过程中,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8月8日,朝阳法院通报的公诉书中,首次曝光了该案中的女被告人卢梅。通过网络搜索,卢梅仍是微博加V用户,名字叫“非洲涐最白”,也曾使用过“梅子”的网名。她在个人介绍上称,曾毕业于某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08年起在尔玛互动工作,签名为“营销副总裁兼项目总监及媒介总监”。“不要太努力想得到,因为有时候,好事会在你想不到的时候发生。”这是卢梅的简介信息,至今显示粉丝量达31万,微博数量2900多。她的微博最后两次转发是在今年的2月7日、1月27日。而卢梅已在去年9月26日被批准逮捕。
检方认为,两被告单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其中,尔玛天仙公司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尔玛互动公司违法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单位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公诉机关指控,上述四方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攻击中国慈善制度
杨秀宇曾策划“别针换别墅”等事件,和卢梅是在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批准逮捕的。
新华社2013年8月20日报道,北京警方一举打掉了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尔玛互动公司,抓获公司员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公司负责人杨秀宇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媒体称,警方调查中发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其中涉及故意编造、散布“7·23”动车事故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谣言、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和中国红十字会及捏造、散布、损害社会名人名誉等。
据了解,今年4月17日,秦志晖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获刑三年。在郭美美自称红会商业总经理并炫富一事上,“立二拆四”曾攻击红会。
人物揭秘
曾用色情手段炒作多名女子 一直在争取良好的认罪态度
“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41岁,吉林人,案发前为尔玛天仙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策划总监、互动公司实际负责人。曾于2005年炒红“天仙妹妹”,又于2006年策划“别针换别墅”,在郭美美炒作事件中也有他的身影。“立二拆四”使用色情手段为多名女子炒作,助其成名,曾引发争议的裸模干露露也是其炒作产物之一。在去年“长春3·4盗车杀婴案”期间,“立二拆四”曾称长春全城寻婴为炒作,此言论经核实为不实内容。此后“立二拆四”在长春先后两次下跪道歉。
提及“立二拆四”,就不得不提“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秦火火”曾在尔玛公司工作,“雷锋的奢侈生活”、原铁道部向“7·23”动车事故中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赔偿金等虚假信息均出自其手。2013年8月,北京警方打掉了网络推手公司尔玛互动公司,控制了“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其他4名成员。今年4月17日,“秦火火”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杨秀宇的辩护律师。对于非法经营的罪名,律师称,“杨秀宇只对部分金额有异议。被羁押了一年,杨秀宇现在只想把事情说清楚。”律师称,看着“秦火火”被判刑,杨秀宇一直在争取良好的认罪态度,在会见时,他本人也比较乐观,精神状态不错,但略有消瘦。(云南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