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三明大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刘永生主持会议。

同时,会议就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小学“强基”工程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听取和审议了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6年县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大田县2026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办法》,票决产生6个2026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老旧小区及防洪排涝改造项目、北山路连接线建设工程、香山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项目、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五联五保”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同时,会议就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小学“强基”工程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同时,会议就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小学“强基”工程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同时,会议就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小学“强基”工程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对县发改局、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等10个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评议。先后听取了10个部门单位2025年度工作评议自查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小组的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10个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了现场测评。
同时,会议就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小学“强基”工程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同时,会议就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关于小学“强基”工程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通过表决,免去:
吴联军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陈夏瑛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罗世辉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五一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邓锦军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艳青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连加埔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方来能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林华杉同志的大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通过表决,任命:
张正池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夏瑛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邓锦军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高艳青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连加埔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方来能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庭长;
陈成祯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涂淑敏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夏蓉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副庭长;
钟叶灯同志为大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