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5点,清流县屏山社区食品摊贩固定经营点热闹起来。新鲜出炉的烤红薯、香气扑鼻的烤肉肠、清澈透亮的鲜榨甘蔗汁,吸引着消费者驻足购买。摊主们按城管规划好的摊位,呈“一”字形摆开售卖食品。经营甘蔗摊位的陈建文,忙着削甘蔗、榨甘蔗汁,他说:“自家种的甘蔗,运一些来这儿,或削皮卖,或榨鲜汁卖,每天能卖200元左右。”说着,他将一杯刚榨好的鲜甘蔗汁递给顾客。
屏山社区食品摊贩固定经营点,每天上午11点30分开摊,12点收摊;下午4点20分开摊,6点收摊。时间一到,人走场清。“全县像这样准时开摊收摊的经营点共有9个,主要分布在怡景、屏山、长兴、文华、凤翔、磐安、盛世新城等小区。”清流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黄新华介绍,此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县容县貌,还存在安全隐患。今年5月,县里下发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的文件,明确摊贩要定时、定点经营,并配备咨询引导、定时清洁等基本服务。规范后的食品摊贩经营点,方便了周边居民生活,规范了周边经营秩序,还解决了部分群众灵活就业问题。
“我们要求固定经营点的摊贩办理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吴进雄解释,所有登记摊贩都已纳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实现“一摊一档”。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对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过期食品,以及使用非法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处罚。群众选购食品时,可查看登记公示卡和健康证,拒绝“三无”、过期、使用非法添加剂的食品。目前,全县已有19位摊位业主办理了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
清流县通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点燃”了食品摊贩固定经营点的生机,解决了城市要秩序、摊贩要生存、居民要便利这三方并存的难题,实现了民生需求和市容秩序的平衡。
清流记者站 邱东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