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将乐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打掉了一个集猎捕、收购、贩卖和交易野生动物于一体的犯罪团伙。
2024年12月,将乐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上级发来的一条有关贩卖野生动物案件的重要线索,称将乐县一乡镇有人在非法交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展开案件侦查。 专案民警通过前期线索核查和摸排,初步掌握了该案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钟某某身份信息和行动轨迹,经持续跟踪调查确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2025年1月7日,森林警察大队集中精干警力迅速将涉嫌销售穿山甲的嫌疑人钟某某抓获,当场缴获穿山甲剩余鳞片。
专案民警根据大量线索,对嫌疑人展开强有力的心理攻势。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钟某某最终如实交代了伙同他人非法从事交易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虽然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但团伙中的另外四名骨干成员已分散逃跑到四川、广西、云南一带。为了尽早抓获犯罪嫌疑人,争取早日结案,大队及时调整追踪策略,嫌疑人张某某、谢某某、伍某某、潘某某等人被陆续抓获。
经审问证实:钟某某等人一直从事非法野生动物贩卖犯罪活动。他们多次向非法打猎的谢某某等人,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再联系在三明市区、大田、永安等地的下线进行非法转运销售,获取非法利益。
穿山甲是极度濒危级哺乳动物,以蚂蚁为食。一只成年穿山甲可保护250亩森林不受白蚁侵害,在保护森林、堤坝,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作用巨大,有“森林卫士”的美称。因贡献特殊,数量稀少,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明确禁止任何穿山甲及制品的国际性交易。2020年6月5日,我国将穿山甲所有种属由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提升至一级。2020年版《中国药典》将穿山甲从药典中除名。
目前,钟某某等人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案件已经移送将乐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将乐记者站 张明华 黎萍 通讯员 杨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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