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业主自治让“问题小区”变样了
——来自宁化县东方花园小区的调查
小区是业主共同的家,物业撤离之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自治模式给小区带来了哪些改变?自治之路能走多远?业主是否满意?近日,记者走进宁化县东方花园小区,走进这座花园式的美丽小区,就居民小区的业主自治现象展开调查走访。
小区幼儿园的孩子在进行室外活动。
物业撤离,业主接手自治
东方花园小区位于宁化县翠江镇双虹社区,建于2003年,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现有17幢楼712户3000多名业主,只有2幢电梯房,大多为楼梯房,60℅以上居民来自农村,住户相对较杂。2012年2月,市委、市政府曾授予东方花园小区“2009-2011年度文明小区”称号。
东方花园小区属老居民区,配套设施相对老化,维护成本高,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一直沿袭当年业主委员会制定的,每月每平方米仅收0.25元,远低于周边小区收费,加上部分业主欠费或拒缴,物业公司运转越来越困难,服务档次难以提高。2015年6月,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东方花园小区管理,2016年元旦合同到期后无奈撤离,小区一度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成为出了名的“问题小区”。
2016年1月,东方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自治管理方案,积极开展“自救”行动,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推选业主范忠连、罗祥贵、温显富负责管理。
物业管理是个苦差事,业主能自管?怎么管?能管好?面对不少业主的质疑,身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范忠连心里直打鼓:过去不满意可以骂物业公司,现在要是再管不好,挨骂的只能是自己了。
“适当精简人员,优先聘请业主到业委会物业服务处上班,保洁员分片包干、保安24小时值班。”范忠连表示,蛋糕有多大就切多大的份,业委会现有3名管理人员,秘书和委员均为兼职人员,同时聘请4名保洁、5名保洁员,以保证小区居民最基本的安全、卫生和公共设施的维护。
“每月收取架空层每个车位费100元、露天车位费30元,收取率却不到一半。”范忠连坦言,一次性缴清全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将享受减免一个月物业管理费的优惠,对拒不缴纳的业主,他们将采取上门催缴等方式。
“真是今非昔比,以前的脏乱差,如今已换了新模样,走进小区就会有家的感觉了。”家住13幢楼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业主自治以来,小区变得干净整洁,邻里关系变得和谐,自治成效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