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财政局和地税局联合投资兴建的禹州市财税收付中心21层办公楼,2012年因违反中央禁令被停建。目前已烂尾3年有余,遍地建筑垃圾,楼前的场地又被村民种上了农作物。
该项目位于禹州市东区行政商务中心13号,占地19457平方米,总投资607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2010年该项目经禹州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并投入建设。
禹州市财税收付中心大楼
在禹州市财税收付中心建设工地,记者看到项目早已停工,四周杂草丛生,砖屑、钢筋零星散落,21层的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封顶,灰色楼体被麦苗所包围。
知情群众告诉记者,禹州市财税收付中心大楼其实就是禹州市财政局和地税局的新建办公大楼,因面积超标,害怕上面查处,早已停工,现在已经烂尾3年有余。
禹州市财政局办公室安主任称,禹州市财税收付中心项目,经发改委立项批复,2010年开始筹建,2012年主体工程完工,采取BT建设模式,由中标单位垫资兴建,再由禹州市财政局、禹州市地税局以原办公大楼进行置换、回购,中央出台停建楼台馆所禁令后,项目停工,置换、回购计划搁浅,目前该栋大楼经市政府会议纪要安排,划拨归禹州市投资总公司,与财政局已没有任何关系。
禹州市投资总公司赵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禹州市财税收付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全由财政局、地税局自筹,目前作为国有资产经市政府同意划归禹州市投资总公司所有,下一步将作为禹州市投资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净资产,融资后,将完成该项目后续建设,财政局再使用该栋大楼,需支付租金。
据悉,2009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党政机关两年内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2013年7月两办又印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5年内不得新建楼堂馆所。
(原标题:禹州财税办公楼因违规停建目前已烂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