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长江二桥事故车祸责任划分 小轿车女司机有责任吗
在救援的同时,当地也积极介入事故原因调查。警方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上共有驾乘人员10余人。事故原因系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穿过中心实线,撞上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越过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经记者测量,事发大桥人行道沿已经超过30到35厘米的规定高度。
也有当地市民希望能早日看到公交车碰撞和坠入江中的视频监控:“桥上有监控,监控调出来是最准确的,我们希望看到事故发生的一个真相就可以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专家说法
公交公司或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国内资深法律人士曾杰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本案中,主要涉嫌的罪名有两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交司机如死亡不追究刑责
曾杰表示,如果的确是公交车逆行,而小轿车是正常行驶,那公交司机极有可能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但究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最高刑是死刑。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最高刑是15年。假设公交司机能够生还,公安机关会立即启动对他的调查,包括是否醉酒驾驶,是否故意逆行等判定其行为是否属于过失的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如果公交司机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穿高跟鞋驾车不担刑责
另外,关于小轿车女司机穿高跟鞋驾驶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根据现场的相关视频资料,很多网友质疑,照片中的女司机脚踩高跟鞋,涉嫌违法驾驶,是否要承担相关责任。曾杰表示,首先,视频的真实性有待确认。其次,即便该女司机真的穿高跟鞋驾车,其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其只要被定性为“正常驾驶”,没有逆行,就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或其他犯罪。
公交公司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曾杰指出,此事故中,公交公司或将承担全部或者主要的赔偿责任。
目前官方对小轿车的定性是正常行驶,而对于公交车的初步定性是逆行,因此,本案中,基本可以判定是公交车方造成了本次不幸的事故,公交车方极有可能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同时,由于公交司机与公交公司是劳动雇佣关系,本案中,发生该类交通事故,驾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华商报记者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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