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蒲长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1日1日起实施。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交管部门召开发布会,公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与此同时,线上申请临时牌照的细则流程也随之公布。
发布会上临时标识样式也随之公布,为桔黄色标识底色,上部为“京临”二字,下部为七位阿拉伯数字。“牌照”长180mm长,90mm宽,呈长方形。按照要求须悬挂在车辆后部。拍照公布后,不少网友表示机动车号牌都可以伪造,那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是否也存在此类问题。
为此,记者采访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下月起,如果发现此类行为,会暂扣车辆后,再按照流程罚款。”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登记拍照有过渡期,如果没挂牌照,在过渡期内是允许的,但如果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临时标志,11月1日起,将会开罚单。
不仅不能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在领取临时标识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的同样会受到处罚。该负责人也明确,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发布会现场公布了车辆所有人的两种方式申领临时标识。一是“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领取、安装临时标识。二是“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预约申领临时标识的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
为保证市民能够尽快领取到临时标识,交管部门鼓励车主尽量选择“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办理,以加快办理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满足广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门共设置223处发放站点,其中“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地点202处,“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地点21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已在“北京交警”APP研发完毕,并将于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线接受申请和预约。据了解,“线上申报、线下领取”预约时间可以选择登陆当天系统给出的可预约7天中的任意一天。
此外,北京交管部门特别提示:一是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按照相关流程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办理;二是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三是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群众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