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最高500万科研经费
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石家庄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人才或团队,每年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认定,评为“市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购房最高100万补贴
在市区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按人才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拨付;租住房屋的5年内每年补助最高5万元的租房费;
最高千万贷款贴息补助
获得银行贷款的,2年内每年按不同贷款额度分别给予50%至100%、最高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厂房租赁有补贴
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之前,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3年内每年补贴50%、最高50万元的租房费;租赁厂房直接生产销售的,2年内每年补贴最高200万元的房屋租赁费;
工资薪金个税有奖励
在石家庄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3年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3年期满后按现行财政体制奖励给个人。
发挥产业创新平台引才聚才带动作用
产业技术研究院
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实体化、资本化、国际化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担现代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任务,经市科技局认定后,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00万元资金支持。
重点实验室等
对经发改、科技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对经科技、人社部门认定为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企业招才引智好处多多
引进高精尖人才享30-50万奖励
鼓励现代产业企业全职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和创业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同等层次产业高精尖人才,签约5年以上合同的,经市人社局认定后,每新引进1名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资助。
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有补助
大型企业(国有企业除外)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市人社局认定后,按每接收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000元补贴。
薪酬支出实行税前扣除
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支出按税收有关规定实行税前扣除。
保障现代产业人才集聚服务措施
每年6亿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
加大财政投入,全市每年安排6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保障人才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
引导企业实施更具竞争力的激励举措,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的特殊领域人才,在薪酬设计、平台建设以及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
鼓励建设“人才公寓”
着力搭建人才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的载体,加快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配套建设产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中心和公共创新平台。鼓励开发区(园区)建设“人才公寓”。把招才引智工作纳入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分值权重。
为人才提供精准化服务
根据不同产业人才类别,分层分类提供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工商税务、创业扶持、金融服务、住房保障、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便利化服务。创新人才服务方式,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指定服务专员,明确服务内容,为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从新、从高、从优和奖励补贴不重复
现行政策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从高、从优和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