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我市交警部门全力推进“诚信建设+交通管理”后,全市交通事故发生数及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去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及造成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03%和32.39%。同时,数据监测显示,实施诚信交通管理以来,此前我市持续高发多发的电动车、摩托车司机不戴头盔、超员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始下降,交通畅通率明显提升,交通文明大幅度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路网持续拓展、机动车拥有量剧增,交通管理任务更加艰巨,城乡交通管理能力不平衡、部分交通顽疾无法根治等难题成为制约交通管理水平再提升新的瓶颈问题。为此,市交警部门广泛组织研讨、征求吸纳各界各方意见,联合市道安办、征信办制定出台《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交通失信行为标准、认定办法、惩戒措施等,既提供了规范依据,又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交通安全失信行为分为两类,即一般失信行为(电动车在道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12种)和严重失信行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等6种)。一般失信行为按照月内或年内违法次数进行量化累计认定,严重失信行为直接认定。一般失信情形有效期保留半年,严重失信情形有效期保留一年,起始日期按纳入诚信系统之日算起。对符合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30个小时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等情形,可对一般失信记录进行即时修复,建立复核撤销和退出机制。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视频技战法查纠优势作用,发动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开展集中整治,不断加大查处交通违法力度,并依照相关规定对交通安全失信人员进行惩戒。
对失信人员,除纳入市公共信息信用系统、市级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联合惩戒外,还定期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对一般失信行为人增加签订承诺书、通报所在单位、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延长申领驾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时长、相关评先评优资格等7项措施;对严重失信行为人增加限制担任法人代表、村居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影响金融、保险等业务权限等4项措施。同时,研发莆田市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信息管理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自动汇总数据,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黑名单”,并推送市政府数字办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记者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