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实验区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强化分类知识培训、完善设施配置、明确分类处置程序等6个方面,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区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0%以上,准确率达80%以上。
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投放垃圾
工作方案实施范围涵盖全区所有公共机构,实验区办公室将会同实验区宣传办、分类办等组成垃圾分类考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选20个单位进行考核评分。“考评将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各家公共机构的管理制度、宣传教育、设施配置、分类成效、管理台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逐项考核评分,并将考评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实验区分类办工作人员林自健表示,后期还将统计考核结果,作为各家单位评选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依据。
林自健表示,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各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标准和具体工作要求。“这次我们在投放流程上要求做到精细化。”林自健说,各家公共机构职工要在办公室里进行分类,再主动投放至每个楼层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桶内,后期再由保洁人员将四类垃圾收集,统一投放至公共区域的垃圾投放点。
今年9月1日起,商务营运中心内的所有公共机构已经率先启动垃圾分类试点“。从这半个月的试点工作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公共机构在分类指南和设施设备的配置上还不够规范、投放准确率和知晓率有待提高等。”林自健表示,下一步,实验区分类办将加强督导考核,对不符合分类规范要求或检查不到位的公共机构进行通报,要求整改落实到位。(融媒体记者 林舒玲/文 林映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