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率,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在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窗口制卡点基础上,我区新增多个社保卡便民制卡点。新增便民制卡点在各乡镇卫生院、协和医院平潭分院、潭城和流水便民服务中心等地。
办卡注意事项
需要办卡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就近前往办卡点办理;16岁以下未成年人须额外携带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周岁以下新生儿可不用提供照片。
若为他人代办,需要有制卡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另外,各乡镇卫生院制卡网点、24小时自助制卡点补换卡的暂无法提供补换卡收费发票,可于一周内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社保经办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补换卡收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