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教育局公布《2018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师资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统筹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
据悉,本次调整的人选为2018年8月10日预报名时间之前学校提交材料的人员。逾期报名者作为替补,待本轮师资调整后,视余缺情况再行调整。调整依照志愿优先原则,先根据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调配,在未能完成调配任务的情况下,从第二志愿中录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军属给予优先调配。本次调动的教师必须于调动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工资移入新学校,再参与新学校的职称竞聘。
《方案》还对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调整办法进行详细说明。其中,由中学转岗到小学和教辅岗位的中学教师优先安排。45周岁以下教师,按教龄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人员不足时,考虑45周岁以上教师,同样按教龄从高到低顺序安排。教龄相同时,年长者优先。所需的高中教师从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且正在高中任教的教师中调配,该学科高中教师有富余的方可调整到初中任教。
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或大岛学校到小岛学校任教的小学教师优先安排,同类别人员按教龄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幼儿园教师则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的实际需求给予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