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获悉,9月1日起,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境与国体资源局窗口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日前,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明确指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通知指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也就是说,车辆尾气的检测流程不会被取消,仅是取消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而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记者 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