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0日讯 日前,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为骗取征地青苗补偿款而盗伐林木的案件,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符某、张某、曾某有期徒刑3年1个月至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至3000元不等,追缴上述征地青苗补偿款。
经查,被告人符某是某村村干部,因职务之便,提前得知自家两片土地和外甥曾某家中部分土地即将被征收。为套取更多征地青苗补偿款,在2016年底至2017年上半年期间,符某两次雇佣被告人张某盗挖政府种植的桂花树,并种植在自家和曾某家将被征收的土地上,由此共骗取征地青苗补偿款140800元。(祝金妹 方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