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浦城法院召开听证会,审查一起房屋征收补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该案系南平全市首例以行政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被执行人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出庭听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列席旁听。
申请执行人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诉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浦城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0月30日作出《关于浦城南互通连接线道路及上水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的原白酒车间厂房在征收范围内。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以来,匡山酒业有限公司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组织现有住户搬迁完毕,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腾空房屋交接手续,将房屋原状移交拆除。因匡山酒业有限公司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搬迁完毕,故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补偿事关被执行人重大权益,为确保审查程序公开、公正,浦城法院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被执行人和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陈述和申辩。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等诸多环节,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就该行政行为在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合议庭表示,将在认真评议后择日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