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约车的流行,很多人出行会选择网约车。近日,顺昌县兰某等一行三人酒后乘坐网约车,不想却招来横祸。
8月6日晚11时许,兰某木、兰某金、兰某辉在酒店用餐,三人均喝了不少酒。随后,三人用手机平台网约了一辆“滴滴车”,从顺昌县城关往洋口石溪方向同乘回家。
车辆行驶期间,兰某木因酒醉不慎将呕吐物吐在车内,引发了网约车司机李某某的不满。坐在副驾的兰某金向司机表示道歉,下车买了纸巾想把车擦干净,并表示赔一点“洗车费”。然而双方因为赔偿洗车费多少的问题产生异议。当车行驶至洋口镇上凤村民族中学门口路段停车时,兰某金与李某某再次就洗车问题产生异议。在兰某金未就洗车问题予以答复自行离开时,李某某情绪失控,驾驶小车撞击兰某金,致兰某金倒地受伤,小车前挡风玻璃也随之碎裂。兰某辉、兰某木欲找李某某理论,李某某又到车里找来了铁质伸缩棍,殴打三人头部等身体部位,后逃离开现场。经鉴定,兰某金轻伤一级、兰某木轻伤二级、兰某辉轻微伤。
近日,顺昌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