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县樟城镇一出租屋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信息,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永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对樟城镇出租屋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名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后,未按规定将租客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亦未告知该人应主动申报居住登记。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当场对该房东进行处罚,要求该房东今后一定要及时对新增租户进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鄢銮)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首届福乒赛在福安市穆阳镇穆水体育公园启动2025-09-12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