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纪委获悉,昨日,福建省通报一批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霞浦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章源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问题。霞浦县纪委给予周章源、霞浦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张翊、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颖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霞浦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牙城中队中队长连金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中队长职务;霞浦县监察局给予霞浦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牙城中队副中队长杨雄记过处分。
古田县住建局人事秘书股副股长(主持工作)陈筱平公车私用问题。古田县监察局给予陈筱平警告处分。
屏南县屏城乡溪坪社区居委会主任宋泽标公款吃喝等问题。屏南县纪委给予宋泽标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宋泽标等人承担违规消费费用。
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夏村村委组织公款旅游问题。蕉城区赤溪镇纪委给予夏村原村支部书记何连雄、村民主任何解传、原村支部副书记(现村支部书记)何松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回旅游费用。
明溪县中医院公务用车未张贴公车标识。
明溪县招商局、外经局局长揭志勇于今年8月多次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明溪县纪委给予揭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所在单位补缴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人民币2000元。
明溪县政府机关大院12个单位23名干部存在上班迟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