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福建省要求所有预算部门要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确保“三公”经费决算不突破预算,做到只减不增。
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方面,实行先审后批制度,采取经费用汇审批“双控”、预算额度控制、超预算扣减额度等措施。其次是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重新核定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实行公务用车双控原则(控排量、控金额)。制定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办法,规范购置审批管理,完善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控制费用。
福建省还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规范范围,控制规模,严格经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定点食宿制度,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海都记者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