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全面启用 取消购物内容

来源:闽南网 2013-10-29 08:18 http://www.mnw.cn/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闽南网10月29日讯 昨日,记者从我省旅游部门获悉,在国庆前,省旅游局就依据《旅游法》制定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在全省推广使用。除了对强制购物、零负团费做出规定外,还要求省内所有旅行社,对参加一日游、二日游的市民,也要签订旅游合同。

购物点

在合同内消失

  “国家旅游局还未发布统一的旅游合同文本,但国庆前省旅游局开始推荐新的旅游合同。”建发国旅福州分社相关负责人张孜林说,现在游客出行主要签订三份合同:主合同、行程计划书、相关须知和提醒。其中,仅主合同就有十几页。今后,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推出固定合同版本。

  “旅行社启用的新的旅游合同,对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表述更加清晰。有关‘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等内容都已消失,‘购物点’也不会再出现在行程中了。”中国国旅(福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启用的合同都以“纯玩产品”为主。

  另外,因为境外有些地区需要支付小费,新的旅游合同首次将“境外导游司机服务费”单独列了出来。而且其具体金额与报团的其他费用一样,都是明确写在合同中,并作为整体团费一同交纳。

文明旅游公约

合同中细化

  旧版的旅游合同对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简单的约定,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则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如“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等。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我省旅游部门要求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合同附件。

  此外,以往有些旅行社,不会和参加一日游、二日游的旅客签合同,只是报名后,确定好接送时间即可。而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组团社对一日游、二日游也要签订旅游合同。(本网记者 朱丽萍)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福建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暂行办法
  • 创历史同期新高 今年暑运南铁已发送旅客27
  • 福马“小三通”迎暑期客运“大流量”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晋江公安“背包”精神26周年(视频)
    晋江公安“背包”精神26周年(视频)
    医解百科︱这5种习惯都会伤害你的胃(视频)
    医解百科︱这5种习惯都会伤害你的胃(视频)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2027年福建省5G个人用户普及率将突破80% 仙人井畔的共富实践 ——景村融合助力乡 上半年福建花卉出口“水涨船高” 数字赋能传统产业 激活民企发展新动能 诏安“粮果套种”模式迎突破 福建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暂行办 中共晋江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举行 晋江:跟着水上救生员 感受“水火两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