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贸促会获悉,5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我省单一窗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系统被作为首项创新性举措列入本次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投资管理领域的相关制度中。
“两证合一”系统自2017年上线以来,获得外贸企业的一致好评。
据悉,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两证合一”,在全国范围内我省是第一家。此前,业务模式已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试点。全面实施“两证合一”后,对新增备案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原产地证政策知晓率和使用率,将大幅提升外贸企业原产地政策运用水平,对于增强我省外贸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外贸出口回稳向好意义重大。(记者 李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