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影廊亮相
对于“中国屏”租约的细节,特纳并未透露。
即便是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特纳和谢伍德资本的高管依然没有介绍相关的商业条款细节。
不过,《纽约时报》报道称,类似方位的广告屏月租可能高达30万~40万美元。
因此,如果这块“中国屏”租赁合约为5年的话,金额将以千万美元计。
电子广告资讯公司Rule 7 Media LLC的总裁里克·维拉德(Rik Willard)告诉本报记者,广场附近占据最佳地理位置的主要户外广告公司不超过5家。
据其介绍,这些公司的经营模式大同小异:他们是拥有这些房地产的私有企业,因此可以凭借出租户外空间来盈利。
“这些广告公司的规模都很小,一般就几个人的一个小公司。广告合约一般都在10年~20年。”维拉德告诉记者。“而且和以往不同,他们现在主要直接联系公司,开展广告业务。”
特纳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的客户有来自各个领域的全球性公司,但像新华社这样的媒体巨头还是第一家。他们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接洽来自中国的机构和公司,新华社是第一家接绣球的。
本报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作为广告屏的租用方,新华影廊2010年12月16日刚刚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涉及文艺创作,摄影、摄像扩印服务等文化推广活动,同时,业务范围还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影廊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1719房间,法定代表人是王瑶。
宣武门西大街57号正是新华社所在地。
消息人士透露,王瑶目前是新华社副总编辑和摄影部主任。
本报记者昨日通过新华社总机查询得知,“1719房间”在其处登记为“图片经营公司”。
新华影廊总经理张小军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在时报广场租赁显示屏是新华影廊公司进行品牌推广和形象展示的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各地和企业的形象片及商业广告片也是由该公司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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