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中庙碧桂园置业顾问陈长校发给袁女士的短信。
图2:袁女士在中庙碧桂园售楼处拿到的价格明细表显示,其购买房屋价格为508852元。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本报曾报道过安徽省安庆市“西湖绿洲城”小区未执行该省物价部门“商品房实行备案制度且销售价不得高于备案价”的规定,销售价格高出备案价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开发商最终向业主退款(详见本报2012年2月24日A1版《备案价虚晃一枪销售价另起炉灶 楼盘假打折现形记》)。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投诉称,该类事件又在安徽中庙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庙碧桂园)开发的合肥中庙碧桂园林溪苑小区重现。
购房遭遇两种价格
安徽省合肥市消费者袁女士向本报记者投诉称,2014年9月6日,她在中庙碧桂园售楼部咨询价格,置业顾问陈长校出示的楼盘价格手册显示,中庙碧桂园林溪苑小区4街3栋1002室价格为508852元,当晚陈长校再次通过短信的形式确认价格为508852元。但是,袁女士在合肥市物价局网站上查询该房备案价为496633元。针对物价局的备案价格比开发商宣传的价格低1万多元的问题,陈长校解释说:“我们的备案价有好几种,您看到的只是其中的一种。”
同时,陈长校向袁女士宣传说,一次性付款打96折,交3000元享受98折“渠道优惠”,签订合同当天付清首付再打99折。在置业顾问的诱导下,2014年9月7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价为折后价,即473941元。袁女士当场付清了首付款142182元和3000元98折“渠道优惠”费。
然而,袁女士在支付完首付款后向物价部门咨询了解到,开发商的备案价并不是置业顾问宣传的“有好几种”,而是“一房一价”。
袁女士感到自己被开发商欺骗了,于是多次写邮件给碧桂园公司总部要求解决问题,并于2014年9月29日向中庙碧桂园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返还多收的房款,并说明在他们返还她多交的房款之前,她不会支付余款。时隔半年,2015年3月12日,袁女士第一次收到碧桂园的答复,是一封律师函,称袁女士拖欠房款和违约金,构成了严重违约,要求她尽快支付尾款及违约金。
从2014年9月9日开始,袁女士就向安徽省巢湖市物价局、合肥市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以及合肥市市长热线多次投诉,并书面提交了售楼部价格手册的照片和置业顾问的短信记录。
袁女士告诉记者,合肥市物价局答复说,她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查处的依据,因为她拍到的价格手册照片没有开发商方面确认的签字;而负责出售这套房子的置业顾问陈长校已经离开中庙碧桂园,而碧桂园开发商不承认短信内容,所以短信也不能作为证据。安徽省物价局的答复是让合肥市物价局查明该开发商是否存在“一房两价”。
“直到现在,合肥市物价局也没就‘一房两价’问题答复我。”袁女士说。
袁女士说,物价部门认为只有碧桂园方面承认了其存在价格欺诈,物价部门才能查处,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2014年9月7日正值中秋节期间,此栋楼签订合同的业主不止她一个,物价部门只要向其他业主核实,就可以掌握中庙碧桂园价格欺诈的事实。另外,物价部门从业主的认购书上写明的“渠道优惠98折、按时签约99折”以及中庙碧桂园的宣传中所说的“一次性付款96折”,就可以推算出开发商对该套房屋的标价是508852元。
商家涉嫌虚标价格
记者在袁女士提供的中庙碧桂园林溪苑4街3栋1002房的价格明细表上看到的价格为508852元。同时,袁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陈长校2014年9月6日晚上给袁女士发的短信,内容是“袁姐你好,1002面积107.18平方,总价508852元,(96,98,99折),折后473941元,均价4422元。”
物价部门网站上的中庙碧桂园林溪苑4街3栋1002房价格为496633元。
袁女士提供的该套房屋的认购书上清楚地写明了该套房在享受“渠道价98折和按时签约99折”之后的总价为473941元。
按照袁女士提供的证据,记者计算了一下,用交易价473941元除以0.96、0.98和0.99这3个折扣,开发商的原价正好是508852元。
记者随袁女士来到位于合肥市巢湖中庙镇的碧桂园小区。在该小区的销售中心,与袁女士对接的工作人员周女士告诉记者,该项目已经接近尾盘,目前已经交由巢湖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如果采访,就要去巢湖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碧桂园)。记者请求周女士将记者采访事宜向上级报告,遭到了拒绝。周女士告诉记者,中庙碧桂园法务部门已经同意按照袁女士投诉的价格差额,以物业费的形式,补偿给袁女士,但是袁女士不同意。
6月9日,巢湖碧桂园营销经理焦同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庙碧桂园林溪苑小区在销售价格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不存在违规的地方。
针对该公司给出以补偿物业费的方式来解决此事的情况,焦同杰告诉记者,当时是公司做活动,赠送物业费。记者询问袁女士购买房屋时,该公司宣传的价格是不是508852元时,焦同杰说,由于他是今年4月份才接手这个盘子的,当时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我们是个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如果我们有违规的地方,我们愿意承担责任。”焦同杰说,袁女士如果觉得该公司有什么过错,可以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