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消费主张 > 正文

夸大宣传和编造虚假信息或将列入食品安全欺诈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7-02-14 18:17 http://www.mnw.cn/

­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记者 韩肖)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由食药监总局起草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13日起开始征求公众意见。“意见稿”明确了在食品宣传中,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等行为,属于食品安全欺诈行为。

­  “意见稿”明确了,食品的性能、功能、产地、规格、成分、生产者、标准、保质期、检验报告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献等信息作证明材料;普通食品明示、暗示具有功效或者特殊医学用途的,或者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食品宣传信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宣传信息含有未经证实的功效,或者隐瞒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等行为,并通过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宣传食品属于食品宣传欺诈。

­  “意见稿”明确了,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及其他非食用用途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加工食品;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他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以及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行为属于产品欺诈。

­  “意见稿”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络、媒体、移动社交平台等载体,编造、散布、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媒体杜撰新闻事实,播发故意歪曲事实真相的食品安全新闻;媒体播发含有虚假事实、数字、图标、专家发言等的食品安全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等行为属于食品安全信息欺诈。

­  “意见稿”还指出单位和个人编造、散布、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陈玲玲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江启臣获蓝营提名参选台中市长
  • 民众党万人集会:柯文哲痛骂赖清德 黄国昌
  • 全国田径投掷项群赛:链球名将赵杰刷新个人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晋江骄傲!孙美钞,为你点赞!
    晋江骄傲!孙美钞,为你点赞!
    清明期间,泉州市区部分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
    清明期间,泉州市区部分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取得实效——论扎实开 事关职称评审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 福建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福建省新公布49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福建省个人消费开票量跨越式增长 政和县:杨梅林水库下闸蓄水 两岸关系形势学术研讨会在华侨大学召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党建“三区联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