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 (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 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三)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 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1 日日终 为准。
(四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缴 款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 (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 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 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五 )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3,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包销基数为 43,5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3,05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 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 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以投资 者为单位进行判断,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与可交换 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七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八)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金力转 债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9]1853 号 ” 文核准。本次公开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已刊登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的 《中 国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人民币 43,500 万元 ,共计 435 .00 万张 。
2 、 本次发行的 金力转债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 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3 、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0521 元 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41,342.4188 万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 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4,349,63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的 99.992 %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 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 380748 ” ,配售简称 为 “ 金力配债 ”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 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的配股业务指引执 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 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 “ 金力永磁 ” 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在 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3,5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包销基数为 43,5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3,0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 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 “ 370748 ” , 申购简称为 “ 金力发债 ”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 张( 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 T - 1 日),该 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 、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 ( T 日)。
8 、本次发行的 金力转债 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 金力转债 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9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 金力转债 ” ,债券代码为 “ 123 033 ” 。
10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1 、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 “ 金力转债 ”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 发 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 金力转债 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